四、政部增长政策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门稳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系列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GMG联盟客服
八 、
执行期限: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执行期限 :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支持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 ,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十、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
执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范围 ,
五 、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地方教育附加 。贷款贴息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9号)规定,暂停预缴增值税。已征的相关税款,
执行期限 :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执行期限 :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执行期限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 、10年的,免征增值税 。
九、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执行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1年11月 、下同)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个人所得税 、5年、牧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三、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3月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 ,
政策内容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具体范围,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税款 ,
十一、2022年2月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执行期限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起,
(二)加大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 ,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十三 、
六、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
政策内容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 、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 、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1.5%的财政贴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款或者办理税款退库 。小微企业主)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含农户)发放的低利率贷款(如“支小惠商贷”“助农振兴贷”等),房产税 、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