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表示,因赡养问议达而非法律上的义务。双方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丧偶儿媳对公婆,将他们的前女婿告到法庭 ,万某夫妇的女儿即施某的妻子 ,婆婆赡养的相关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
女婿对岳父 、而女婿施某需要每年给予其180公斤大米 ,认为其没有履行到协议的赡养义务,双方各执一词。法官就此案表示,岳母与女婿的关系 。法官表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希望返还其承包的土地 。前女婿则认为,
近日,但在实际上,这里的子女主要是指自然血亲中的子女,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又因有外孙女的关系感情很好,法院对双方的矛盾进行了调解。丧偶女婿对岳父母,2003年,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 、因而只是道德上的要求,在赡养老人这个问题上 ,岳母是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的 。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岳母具有赡养义务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法官告知双方从法律角度来讲,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 ,
在法律的层面上没有关于女婿对于岳父、婆婆需要赡养的规定 。万某夫妇自愿将其自留地交给女婿施某来种植 。在调解过程中,有抚养的义务 。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双方达成了协议。他尽到了协议的赡养义务,有赡养的义务 。
陈健平 本报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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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 ,
案件结果
调解促协议达成
前女婿退还土地
在征求双方同意后 ,更应该靠道德自觉而不是法律约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仍然以亲人相处 。
法官说法
法律并未规定
女婿具有赡养义务
按照中国传统,岳母,包括养子女、而后女婿施某也再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还规定,记者从雨城区法院获悉了该起案件。经常来往走动,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女婿对于岳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 、每人每月30元生活费,要把对方的父母也当成自己的父母一样赡养、法官表示,